4.笔试时考生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二)面试
1.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知识的运用能力及适应拟招聘职位工作的能力情况。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由医院人事科具体组织实施。
2.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4.考生未参加面试或参加面试但成绩低于7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三)总成绩计算
1.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2.考生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即:考生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3.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四)录用及管理
面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的比例计算考生的成绩,根据招聘方案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考生综合面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对象,经体检合格后进入科试用,试用期为1-3个月。
八、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并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