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2023年柳河县公办中小学已辞退代课教师招聘照顾政策及注意事项
根据吉林省《关于妥善解决中小学代课教师问题的实施意见》(吉教联字〔2012〕12号)精神,为保证我县已辞退代课教师享有参与公开招聘的待遇,特制定照顾政策如下:
一、柳河县公办中小学已辞退代课教师招聘照顾政策
1.必须是2012年2月25日以前,在柳河县公办中小学工作满3年及以上时间,持有《教师资格证》。
2.持有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可不受学历层次限制,但要求报考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相同或相近。
3.持有教师资格证的人员报考年龄女性可放宽至1970年12月7日以后出生的;男性报考年龄可放宽至1965年12月7日以后出生的。
4.符合前1--3条要求,代课满3年的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超过3年的每增加一年加0.5分,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加分10分封顶,并计入折算前笔试成绩。加分后笔试成绩超过100分的按100分计算。
二、柳河县代课教师报名注意事项
截止2012年2月25日,在柳河县公办中小学代课满3年及以上时间,符合报考条件的已辞退代课教师,在12月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