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2023年柳河县公办中小学已辞退代课教师招聘照顾政策及注意事项
根据吉林省《关于妥善解决中小学代课教师问题的实施意见》(吉教联字〔2012〕12号)精神,为保证我县已辞退代课教师享有参与公开招聘的待遇,特制定照顾政策如下:
一、柳河县公办中小学已辞退代课教师招聘照顾政策
1.必须是2012年2月25日以前,在柳河县公办中小学工作满3年及以上时间,持有《教师资格证》。
2.持有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可不受学历层次限制,但要求报考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相同或相近。
3.持有教师资格证的人员报考年龄女性可放宽至1970年12月7日以后出生的;男性报考年龄可放宽至1965年12月7日以后出生的。
4.符合前1--3条要求,代课满3年的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超过3年的每增加一年加0.5分,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加分10分封顶,并计入折算前笔试成绩。加分后笔试成绩超过100分的按100分计算。
二、柳河县代课教师报名注意事项
截止2012年2月25日,在柳河县公办中小学代课满3年及以上时间,符合报考条件的已辞退代课教师,在12月11
日9:00至14:00需向最后代课学校和教育局申请代课教师教龄确认后,方可网上报名。教龄确认具体方法:
已辞退代课教师:需到最后代课学校,依据已辞退代课教师身份及教龄审定材料,填写《柳河县代课教师教龄确认表》,再由学校组织报考教师携带教师资格证、学历证、身份证统一到教育局审核确认,由教育局和学校同时公示7天,无异议后方可参加网上报名。
柳河县公办中小学已辞退代课教师具体加分统计结果统一公示,加分事项由柳河县教育局负责认定并解释。联系电话0435—7213317。具体加分岗位详见《2023年度柳河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