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待遇。聘用后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人员,享受住房公积金、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职业年金、免费疗休养、免费体检等待遇,并按规定享受衢江区人才奖励政策。
(二)递补聘用。招聘过程中,因资格复审或政审未通过、体检不合格、主动放弃等因素造成招聘计划缺额的,是否进行递补,由衢江区教育局、衢江区人力社保局研究决定。
(三)试用期和服务期。聘用后实行为期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进行转正定级;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聘用后的服务期限(含试用期)为5年,未满服务期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需向用人单位支付诚信保证金(违约金)2万元。
(四)教师资格。聘用人员应在聘用后一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否则,延长试用期一年;两年内未取得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的,予以解聘。
本招聘公告由衢江区教育局、衢江区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衢江区教育局、衢江区人力社保局研究决定。
衢江区教育局咨询电话:0570-3838580
衢江区人力社保局咨询电话:0570-3838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