码为6位数)的,均符合报考条件。岗位表中的“专业”要求为“学科”(代码为4位数)的,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为该“学科”所含“专业”(代码为6位数)的,均符合报考条件。若所学专业为《公务员专业目录》中旧专业的,按其对应的专业名称进行报考。如旧专业后注明“部分”的,须征询招聘单位同意后报考。
5.应聘人员以相近专业报考有什么要求?
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已列入《公务员专业目录》列表的,不得以相近专业报考。
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含境外学历学位)未列入《公务员专业目录》(无专业代码)中,但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相近,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可填写毕业证书上专业名称和上传成绩表进行报考,同时出具院校关于课程相似度证明,由招聘单位审核后认定为相近专业的可通过报考。
若招聘岗位专业条件为“专业”(代码为6位数),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该“专业”的上一级“学科”(代码为4位数)或“学科门类”(代码为2位数),可按前款规定以相近专业报考,由招聘单位进行审核认定。
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学科”(代码为4位数)或“学科门类”(代码为2位数)的,不得以相近专业报考其他的“学科门类”、“学科”及所含专业。
6.应聘人员专业中有培养方向的如何报考?
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聘岗位已明确具体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