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11-06 15:30:58
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和《剑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部分事业单位2015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规定,本次公开招聘开考比例为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未达到此比例的,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现将取消招聘岗位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此次报名情况,有1个招聘岗位需要取消,共取消招聘名额1个,具体情况见取消招聘岗位一览表。
取消招聘岗位一览表.doc
2015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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