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11-06 09:43:51
根据中共广安市广安区委组织部 广安市广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5年广安市广安区基层事业单位面向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和退役大学生士兵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精神,2015年广安市广安区基层事业单位面向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和退役大学生士兵招聘工作人员复检工作已经结束。现将复检结果及递补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复检结果
申请参加复检人员黄春林,复检结果为合格。
二、递补体检
根据《公告》“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可在该职位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一次”规定,有1名考生进入递补体检环节,递补体检人员名单见附件。
三、递补体检的时间和集合地点
体检人员于2015年11月6日(星期五)上午8:30前,到广安市广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篮球场(广安城北汽车站斜对面、希望街2号)报到。体检考生体检当天须同时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或面试通知书和400元(多退少补)体检费,证件不齐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到达指定地点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四、体检项目及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
五、体检要求和有关注意事项
(一)参加体检的考生体检前一天应注意休息,勿熬夜,勿饮酒及食用高脂肪、高蛋白类食物,避免剧烈运动。
(二)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体检前一天晚餐后不再进食,保证受检前禁水、禁食8-12小时。
(三)体检采取入闱封闭方式,参加体检的考生不得携带移动电话等通讯设备,已携带的按要求一律统一上交存放,未上交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体检资格。
(四)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
(五)参加体检的考生在体检过程中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和隐瞒自己的真实病史;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不得擅自行动;不得向医务人员透露自己姓名、报考职位等身份信息。违者按违纪处理并取消相关人员的聘用资格。
(六)招聘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体检结论公告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再受理。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费用由申请复检考生自负。
递补体检人员体检结论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出现的缺额,不再进行递补,相应调减、取消录用名额。
原标题:关于2015年广安区基层事业单位面向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和退役大学生士兵招聘工作人员复检结果及递补体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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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市广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