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就机关文件管理、资料收发等相关工作,协助办公室做好后勤保障及其他日常业务工作。
(三)岗位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具备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3.具有优良的思想政治素质,品行端正、责任心强,作风正派,自愿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服从组织安排、保守工作秘密,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
4.具有一定文字写作及语言表达能力、熟练计算机操作等,有办公室工作经验者优先。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查办且尚未查清楚的;
3.被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宜到机关工作的其它情形。
三、福利待遇
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人员,解除聘用协议,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签订劳动合同并购买社会保险。薪资待遇不低于2600/月,后期视工作能力和工作完成情况予以适当上调,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按所开展工作的相关规定执行,在缴纳工会费后可同等享受工会会员福利。
四、用工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