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笔试成绩按岗位依得分由高到低排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排名。如,考生甲、乙、丙、丁、戊笔试成绩分别为72分、71分、71分、71分、70分,则排名依次为第1名、第2名、第2名、第2名、第5名。 八、面试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一)资格复审时,拟参加面试人员按招聘单位通知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等与岗位资格条件相匹配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电子材料。
(二)在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的,须经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阶段提供单位同意报名的书面证明材料。
九、体检注意事项
(一)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区人社局研究同意,可以复检,复检机构在具有资质的体检机构中随机确定。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费用由申请方承担。
(二)应聘人员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应聘人员,应按医嘱暂缓相关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检,体检合格的再行办理相关手续。
十、考察的具体内容
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可以对应聘人员参加国家法定考试的诚信记录等各类诚信信息进行延伸考察。考察中还要对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