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
三、岗位及条件
(一)电力专业教师(3名)
1.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具有讲师(或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者,学历可以放宽至全日制本科,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电气工程、电力系统、电气自动化、新能源技术、节电技术等相关专业。
2.热爱教育事业,恪守职业道德,勤勉尽责,爱岗敬业;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交流能力。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能够胜任能源学院电力专业、节电技术专业课程教学工作,承担相应的教育教学科研工作;具有较强的计算机技术应用水平。
3.能吃苦耐劳,为人正直,有上进心、有责任心,做事严谨、认真、注重细节,能严格按照工作岗位职责要求开展工作。
3.能吃苦耐劳,为人正直,有上进心、有责任心,做事严谨、认真、注重细节,能严格按照工作岗位职责要求开展工作。
3.能吃苦耐劳,为人正直,有上进心、有责任心,做事严谨、认真、注重细节,能严格按照工作岗位职责要求开展工作。
(二)语文课教师(2名)
1.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45岁以下;汉语言文学等相关专业。
2.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能够胜任能源学院语文课程教学工作,承担相应的教育教学科研工作;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