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采取先面试后笔试的方式。 (一)面试
1.海沧区教育局择优接洽考生或安排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和方式由海沧区教育局通知。未收到海沧区教育局通知的其他报考人员不再逐一回复。
2.面试采取片段教学、结构化面试等形式。海沧区教育局在面试成绩合格者中,按与岗位拟招聘人数3:1至6:1的比例推荐参加笔试,未达到3:1的原则上按比例核减相应招聘计划。
3.所有招聘岗位面试于2023年11月16日17:30前结束。
(二)笔试
1.笔试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
2.准考证下载时间:2023年11月22日9:00起。
笔试时间:2023年11月25日9:00,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为教师专业素养和本学科教学设计。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六、签约
按照该岗位聘用人数,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签订三方协议书。若笔试成绩相同时,则按照海沧区教育局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具有博士学位的,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可简化招聘程序采用考核等方式直接聘用。
七、体检
体检由海沧区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2018年修订)》文件的要求,具体检测方法由体检医院结合实际确定。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到指定医院集中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并配合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参加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日内向用人单位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由海沧区教育局组织到三级医院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的结果为准。自行体检的结果无效。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八、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或经海沧区教育局会同主管部门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原则上于2024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