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一、政策依据
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可申请政策性加分:
(一)《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规定,“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3年内参加乡镇级、县级、市级以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分别加15分、10分、5分,服务期满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可再相应增加2分。在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经考核合格后,3年内参加乡镇级、县级、市级以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分别加15分、10分、5分。
(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规〔2018〕17号)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大学生服现役期满退役后,3年内参加乡镇级、县级、市级以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分别加15分、10分、5分。
(三)《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黑政办明传〔2020〕13号)
规定,疫情防控一线的编制外医务人员,三年内参加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时,在现单位工作满3年且考核合格,经所在单位推荐、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定,报考乡(镇)、县(市、区)和市(地)以上单位笔试成绩分别加15分、10分、5分。具备上述多个加分条件的考生,只取一个最高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
二、审核时间和地点
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三、提供材料清单
所有申请政策加分的考生均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政策加分审核表》(附件3-1),同时一次性提供身份证、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审核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政策加分。
(一)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
1.身份证;
2.《黑龙江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合同书》(第一个服务期满后续聘的考生,需同时携带首个聘期合同和续聘合同);
3.任职所在县(市)区委组织部开具的服务期满、期满考核等次证明。
(二)“三支一扶”计划
1.身份证;
2.服务期满证书。
(三)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1.身份证;
2.《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鉴定表》;
3.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
(四)村村大学生行动计划
1.身份证;
2.黑龙江省村村大学生行动领导小组项目办公室统一制作的协议书及服务期满、期满考核等次证明。
(五)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设岗位计划
1.身份证;
2.《黑龙江省服务期满特岗教师考核聘任登记表》;
3.服务所在县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证明。
(六)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的高校毕业生
1.身份证;
2.《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高校毕业生报考事业单位资格认定表》(市、县两级就业部门盖章认定);
3.《劳动合同》。
(七)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大学生服现役期满退役人员
1.身份证;
2.毕业证;
3.入伍通知书;
4.退伍证。
(八)疫情防控一线编制外医务人员
1.身份证;
2.疫情防控一线的编制外医务人员提供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的相关证明(《一线医务人员现实表现鉴定表》)。
附件:3-1.2023年度“黑龙江人才周”绥芬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享受政策加分审核表
3-2.基层公益性岗位高校毕业生报考事业单位资格认定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