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到有关单位从事党建工作之日,截止日期为报名截止日。3.党建工作证明。由报考人员所在单位的党支部开具,具有发展党员审批的基层党委审核并加盖公章,由基层党委调查核实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报考人员可参照招聘通告中的《党建工作经历证明表》(附件3)填写并盖章,原参加同类型镇(街道)党建指导员招聘的证明可继续使用。
(四)学历、学位及专业等问题
1.学历、学位与全日制。报考人员应具备与招聘岗位要求一致的学历、学位。
2.在读的留学人员可否以已取得的国内学历学位报考?不可报考。在读的留学人员既不能以其尚未取得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进行报考,也不能以已取得的国内学历学位证书进行报考。
3.留学回国人员能否以其尚未取得的相应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进行报考?不能。留学回国人员以国(境)外学历学位报考的,须于通告发布之日前取得相应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并提供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及有关证明材料。
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学历认证材料和有关证明材料等,应在报名时与其他材料一并交招聘单位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