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津南区2023年度招录社区工作者计划表 |
招录 总数 |
招录部门 |
招录岗位 |
招录 人数 |
招录条件 |
名称 |
岗位 |
代码 |
简介 |
基本条件 |
专业 |
学历 |
其他 |
90 |
天津市津南区 |
社区工作者(一) |
01 |
从事社区治理、居民服务、网格巡查等工作。 |
68 |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热爱社区基层工作;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2年10月至2005年10月期间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录用体检标准。 |
不限 |
天津市高校2023届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和具有天津市户籍的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截至2023年7月31日,须取得相应学历证书)。不含定向培养、委托培养毕业生等,海外留学学历须做学历认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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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工作者(二) |
02 |
从事社区党建、社区治理、居民服务、网格巡查等工作。 |
20 |
不限 |
天津市高校2023届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和具有天津市户籍的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截至2023年7月31日,须取得相应学历证书)。不含定向培养、委托培养毕业生等,海外留学学历须做学历认证。 |
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 |
社区工作者(三) |
03 |
从事社区治理、居民服务、网格巡查等工作。 |
2 |
不限 |
具有天津市津南区户籍的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截至2023年7月31日,须取得相应学历证书)。不含定向培养、委托培养毕业生等,海外留学学历须做学历认证。 |
截至本次社工招录报名日服役期满的退役军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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