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2-11-26 17:45:19
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业务能力强,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儿童公益教育事业。
4、2012年11月30日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在读本科、硕士、博士不得参加报名。
5、符合招考岗位所需具体条件。
招聘岗位及具体条件
岗位
部门 人数 年龄 学历 专业 工作经验
作文教师 1 32岁以下 研究生 汉语言文学 1、具有2年以上语文教学工作经历或2年以上文秘工作经历;
2、能独立策划、组织活动。
注:32岁以下指1980年1月1日后出生。
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长沙考试网(http://www.csks.gov.cn/),不设现场报名。
在长沙考试网报名结束后,考生还必须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证件资料的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以备资格初审;未按时发送相关证件资料扫描件的或上传证件不完整的,资格初审不予通过。电子邮箱为:464948051@qq.com,电子邮件的标题应为:“岗位名称”+“姓名”,例如:作文教师张三。
资格初审合格后,在长沙考试网打印《长沙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并妥善保存,资格复审时交招考单位审查。
2、报名时间:报名时间暂定于12月3日9:00—12月5日17:00。在长沙考试网打印准考证时间为12月20日9:00—12月21日17:00,报考人员使用本人姓名、身份证号和报名序号登陆长沙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3、报名要求:
(1)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招聘条件以本公告为准。
(2)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录取资格。
4、开考比例:各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须达到5:1(含5:1)方可开考,达不到此比例则取消或缩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考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暂定于12月22日(星期六),具体笔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正式有效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2、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两科,每科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合成比例为《综合知识》成绩占40%,《专业知识》成绩占60%。
3、笔试成绩查询时间暂定为1月7日—1月8日,可在长沙考试网查询,对笔试成绩有异议者可在1月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1月10日(上午8:30—12:00)到长沙市儿童活动中心(劳动东路体育新城一馆三中心)递交书面查分申请(附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复印件),并于1月11日下午14:30—17:00领取查分结果。
(二)资格复审
1、进入资格复审的人选,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以专业知识成绩高低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将于2013年1月15日在长沙考试网(www.csks.gov.cn)公布。
2、资格复审地点和复审时间另行通知,资格复审时须提供岗位所要求的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3、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考核资格,在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笔试成绩相同,以专业知识成绩高低确定),递补次数不超过两次。
(三)考核
1、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考核环节。
2、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考核的时间及地点将在长沙考试网上公布。
3、考核采用结构化面试+试教的方式进行,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知识面、逻辑思维能力、表达能力、仪表气质等,试教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现场教学能力。
4、考核成绩采用百分制,考核成绩合成比例为结构化面试成绩占30%,试教成绩占70%。结构化面试时间为10分钟,试教时间为10分钟。
(四)成绩汇总
1、总成绩采用百分制。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考核成绩占50%合成。
2、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0分(即总成绩低于70分的不进入体检程序)。
咨询电话:
长沙市儿童活动中心:0731-85130083
长沙市妇联组联部:0731-84880306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长沙市考试中心:0731-828325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