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和条件
(一)招聘岗位: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岗1名。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安心所聘岗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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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2-11-23 13:49:02
一、招聘岗位和条件
(一)招聘岗位: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岗1名。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安心所聘岗位工作。
2.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责任感和服务意识强,尊敬领导,团结同事,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独立工作能力;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3.具备大学本科金融、会计等财经类相关专业以上学历(含本科)。
4.具有3年以上财务工作经验(报名时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
5.身体健康,年龄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
6.能够熟练运用Word、Excel等办公软件,熟悉计算机操作。
7.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
二、报名时间及资料
1.报名时间:自即日起至11月29日下午5时止。
2.报名方式:将个人简历及广州开发区财政局雇员公开招聘报名表发送至maoxq@gdd.gov.cn,或邮寄到广州市萝岗区香雪三路1号行政服务中心E栋221室,邮编510530。
3.需提交的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计划生育证明、工作经历证明、会计人员从业资格证和其他证书复印件(注:材料复印件面试时提交,且需提交原件进行核对)。
三、招聘方式
1.通过广州开发区、萝岗区网站(http://www.gdd.gov.cn)和区财政局网站(http://czj.gdd.gov.cn)公布招聘信息。
2.应聘者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我局将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和区财政局网站上通知合资格者参加面试,面试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性知识,不指定参考书目和资料。
3.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1的比例进行组织考察和体检,组织考察和体检不合格者,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四、相关问题
考生经面试、组织考察和体检合格后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和区财政局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后,经广州开发区、萝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备案,按有关规定办理雇员聘用手续。拟聘用人选的试用期按照劳动法的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本次招聘的雇员工资、福利待遇按《广州开发区、萝岗区机关事业单位雇员管理试行办法》执行。
五、注意事项
1.面试、体检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者将取消其面试、体检资格;
2.由于应聘人员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或不符合有关要求,造成的所有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六、联系方法
联系人:毛晓芹联系电话:82111980
鲁发凯联系电话:82112205
广州开发区财政局雇员公开招聘报名表
报考职位:
编号: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籍 贯
户口所在地
民 族
学 历
学位
毕业院校及专业
专业职称及取得时间
身份证号码
外语语种及水平
身 高
健康状况
婚姻状况
特长
现工作单位
职务(行政级别)
手机号码
电子信箱
家庭主要成员情况
姓名
关系
工作单位及职务
政治面貌
学习简历(含在职教育、主要培训)
起 止 时 间
学校(培训机构)及专业(项目)
工作经历
起 止 时 间
工作单位及职务
奖惩情况:
自我鉴定(可另附):
取得专业资格证照的情况:
本人保证以上所填内容属实,并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签名:
日期:
资格审查意见:(此栏由招聘单位填写)
注:所列项目应填写真实内容或注明“无”,请勿漏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