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基础知识》
《公共基础知识》总分100分,考试时间90分钟,全部为客观试题。题型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和判断题三种。考试内容主要包括:法律基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马克思主义哲学、应用文、经济与管理基础知识及应用、公民道德建设、省情市情、时事政治等。
第一部分:法律基础。
一、法的一般原理、法的制定与实施。
二、宪法性法律、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强制法、国家赔偿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民法典、民事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社会保险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环境保护法等的基本概念和基本原则。
三、宪法性法律、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强制法、国家赔偿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民法典、民事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社会保险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环境保护法等的法律关系、法律行为和适用范围等。
第二部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