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衡山县2023年卫健系统公开招聘
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考评办法
为准确分析评判报考本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人才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的综合素质,按照《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规范乡镇(街道)职责权限实施方案>等五个方案的通知》(湘办(2019)85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考评总分为100分,由素质计分、资质计分、业绩计分三部分构成,单项计分不得超过该项满分值。
一、素质计分(满分40分)
1.学历计分(满分20分)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计20分,非全日制本科学历计18分,全日制大专学历计17分,非全日制大专学历计16分。
2.资历计分(满分20分)
在衡山县乡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2年以下的计5分,满2年的计8分,每增加1年加0.5分。
二、资质计分(满分40分)
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职称计40分,主治医师职称计38分,执业医师计36分,执业助理医师计35分。
三、业绩计分(满分20分)
在衡山县乡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以来,个人获县级卫健部门奖励一次计2分,市级卫健部门或县委、县政府奖励一次计4分,湖南省卫健委或市委、市政府奖励一次计6分,国家级奖励一次计8分(同一年度同一奖励按最高级别奖励计分,不重复计算分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