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2)本人身份证。
14.违纪违规及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如何处理?
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的相关政策规定,遵从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人事考试机构和招(选)聘单位的统一安排,其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选)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选)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15.是否有指定的考试辅导书和培训班?
公开招(选)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16.对应聘者学位有何要求?
应聘者取得专业要求所对应的学历证书后,可按照岗位要求的专业应聘,其中有学位要求的,应当同时取得对应学位证书。
17.2023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是否可以应聘?
2023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原则上不得应聘。如定向或委培单位同意其应聘,应当由定向或委培单位出具同意应聘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应聘。
18.对所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有疑问的,如何咨询?
报名期间,应聘人员如对所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请与招(选)聘主管部门联系,联系电话:0534-33214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