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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2023年剑河县城关中小学幼儿园在县域内公开遴选教师业绩量化评分表
国家级教学技能 (优质课)一、二、三等奖分别加2分、1.5分、1分。
省级教学技能 (优质课)一、二、三等奖分别加1.5分、1分、0.5分。
州级教学技能 (优质课)一、二、三等奖分别加1分、0.5分、0.3分。
县级教学技能 (优质课)一、二、三等奖分别加0.5分、0.3分、0.2分。
1、教学技能、优质课(录像课)奖项只能与报考学科相一致,其余学科奖项不计分。
2、教学技能(优质课)以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8月20日期间获得的最高的一次统计,审核原件。封顶2分。
1.以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8月20日内最高的一次表彰(表扬)统计,审核原件。仅指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表彰(表扬)的先进教师、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校(园)长、优秀教育工作者、劳动模范。封顶2分。
2.乡村振兴工作以来,获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或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表彰(表扬)的。
审核员签字: 纪检员签字: 负责人签字: 2023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