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2023年邹平市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工作人员应聘须知
1.哪些人员可以应聘?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凡符合《2023年邹平市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规定的条件及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者,均可应聘。
2.如何理解“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
全脱产在校学习的国内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学生和国(境)外留学人员,于2023年8月21日前无法完成学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不得应聘。
3.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教育形式的毕业生??否可以应聘?
国内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后,符合岗位要求资格条件的,均可应聘。
4.如何理解“应回避关系人员”?
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凡有下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亲属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应聘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
(1)本条所称亲属关系包括:
①夫妻关系;
②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
③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伯叔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
④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
⑤其他亲属关系,包括养父母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及由此形成的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
(2)本条所称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包括:
①领导班子正职与副职;
②同一内设机构正职与副职;
③上级正职、副职与下级正职;
④单位无内设机构的,其正职、副职与其他管理人员以及从事审计、财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⑤内设机构无下一级单位的,其正职、副职与其他管理人员以及从事审计、财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5.如何界定应聘人员所学专业?
(1)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以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报考所使用的专业、学历、学位须对应。报考者取得专业要求所对应的学历证书后,可按照岗位要求的专业报考;
有学位要求的,应当同时取得对应学位证书。其中,辅修专业证书与学历证书配合使用,可依据辅修专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报考。(2)根据教育部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2012年),招聘岗位一栏中所列专业凡符合对应关系的,可视为同一专业。
(3)招聘岗位在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研究生3个教育层次分别明确了对报考者的专业要求,一般报考者符合一个教育层次的专业要求,即可报考该岗位。招聘岗位另有规定的,须从其规定。
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如实填写毕业证或学历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其中,招聘岗位对研究方向有要求,学历证书的专业名称不能体现研究方向的,则应当补充填写研究方向,并在面试前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应证明。
特别提醒:鉴于招聘单位在设置专业要求时,参考的专业目录可能没有完全涵盖旧专业、新兴学科、国(境)外学科等,请应聘人员及时查阅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核实是否属于参考专业目录中的专业。对于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中没有的自设学科(专业)和国(境)外专业,考生在报名时需在备注栏中注明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和学习内容等情况,必要时可主动联系招聘单位介绍有关情况,招聘单位将根据岗位专业需求进行审核。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
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与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培养质量坚持同一要求,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享有平等就业机会。符合上述规定的,报名时与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对待。6.留学回国人员可以应聘哪些岗位,需提供哪些材料?
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除需提供《简章》中规定的相关材料外,还要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应聘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7.在全国各军队院校取得学历证书的人员可否报考?
在全国各军队院校学习,获得教育部门认可的军队院校学历证书的人员应聘,就读期间必须为现役军人,报考时须提供当年军人服役证明;在全国各军队院校学习,获得教育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证书的人员应聘,当年必须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经省级招生部门录取。
8.本次招聘中的有效身份证件指的是什么?
有效身份证件包括有效期限内的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请考生妥善保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过期或丢失的,请务
必在考前及时到公安机关换领或补办。9.网上报名时有哪些注意事项?
(1)进行网上报名时必须慎重操作。应聘人员首先应认真阅读简章、本须知以及网上报名系统使用说明等,对照本人情况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考。错选不符合本人意向或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2)“家庭成员及其主要社会关系”栏,必须填写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
“学习和工作经历”栏,必须从高中阶段开始填写,待业经历也须填写,个人经历时间不得间断,格式为“××年××月—××年××月,就读于××学校”或“××年××月—××年××月,在××(单位名称)工作”或“××年××月—××年××月,待业”。
(3)网上报名系统的表项中未能涵盖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的,务必在“备注栏”中如实填写。
对于岗位要求具有临床类别或中医类别助理及以上级别《医师资格证书》的,应在“备注栏”内注明“xx年已取得xx类别(临床类或中医类)助理及以上级别《医师资格证书》”。
对于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符合新旧专业对照关系的,应在“备注栏”内注明“根据xx版教育部《新旧专业对照表》xx专业与xx专业为对应专业”。
现场资格审核时要求提供其他材料的,网上报名时应对将要提交材料进行说明。
其他承诺事项及需要说明的事项应一并提前在“备注栏”中
说明。因本人漏填、瞒报导致未通过事业单位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
(4)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本人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实名注册和报考。每人只能注册一个用户。因个人原因造成注册信息泄露影响本人报名的,由本人循法律途径解决。
(5)报名时间截止后,系统自动锁定,无法再修改、提交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间(2023年8月24日16:00)截止前尽早报名,报名后及时查询、刷新个人报名结果。网上报名个人信息修正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24日16:00。
(6)应聘人员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无法更改;因信息填报不全或失误导致未通过用人部门审查的,责任自负;对主要应聘条件(如所学专业等)填报不实信息通过审查的,在后续招聘环节中,一旦发现即按弄虚作假处理,取消应聘资格。初审通过后或报名时间截止后,考生个人报名信息都不能更改。
应聘人员有隐瞒真实情况、填报虚假信息、恶意注册报名、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给予其取消本次报考资格的处理,并记入诚信档案库。
(7)现工作单位信息为重要报名信息,应聘人员不得瞒报。工作单位为劳动(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即社会保险缴费单位)。如无工作单位,填写“无”。工作单位信息应与工作经历信息一致。应聘人员无论是正式工作人员,还是非正式工作人
员都应如实填写工作单位。劳务派遣人员应聘的,工作单位填写劳务派遣单位,并在括号内注明用工单位。尚未缴纳社会保险、签订劳动合同但实际在单位工作,以及未实际在单位工作但挂靠在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等情况也应如实填写。工作单位、工作经历信息主要通过劳动(聘用)合同签订、社会保险缴费等情况确定。(8)报名时应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尽早完成各环节操作。未在规定的缴费时间内完成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
参考往年情况,报名初始阶段人数较少,资格审查速度较快,报名最后两天尤其是最后阶段报名集中,届时资格审查速度将有所下降。建议应聘人员合理安排报名时间,根据本人的专业、意愿和职业规划等尽早报名,尽量在网速较快的环境报名,尽量避免后期集中报名,以免错失报名机会。
10.什么是岗位改报?
为保障广大考生的应聘权利,对于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取消招聘岗位的报名人员,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将组织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改报本次招聘中的其他符合条件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改报。
如果报名人员不参加岗位改报或没有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不能改报的,将为其办理笔试考务费退费。请报名人员在确认缴费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11.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需提供哪些证明材料?
(1)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
(2)本人身份证及联系电话。
12.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需提交哪些证明材料?
经笔试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按《简章》要求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须提交《2023年邹平市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未发放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下载打印)和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须与网上报名的照片同一底版)及以下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高校毕业生报考的,还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
在职人员应聘的,邹平市内在职人员应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介绍信。同意报考介绍信主要内容包括:被证明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在本单位工作(人事代理、委托培养)起止时间、工作岗位(专业)、是否同意参加2023年邹平市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等,并在时间落款处加盖相应公章。
邹平市外在编在职人员报考的,须确保在考察阶段能顺利调取其个人人事档案。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调取个人人事档案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须提交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报考人员可登陆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招聘岗位还有其他要求的,须提供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如:资格证书、学位证等。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应聘人员所提交的所有证明材料、相关证书、证件,在现场资格审查、考察、办理聘用手续等期间均须为有效状态。
13.违纪违规及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如何处理?
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的相关政策规定,遵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的统一安排,其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
对招聘工作中违纪违规及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将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14.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提出放弃的如何处理?
对公示后无故放弃聘用资格的应聘人员,将由邹平市事业
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15.对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问如何咨询?
对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请与招聘主管部门直接联系(咨询电话详见简章)。
16.是否有指定的考试辅导书和培训班?
我市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