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内)、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有效期内)。相应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2)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对按时出具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作出承诺后可在考察阶段提供)(附件4)。已与其他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需出具就业协议单位同意参加应聘的证明或者解约证明,也可在考察前提供。2023年定向、委培毕业生还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
(3)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学生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4)在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提交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尚未认证的,提交于考察阶段能够取得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书。
(5)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13.违纪违规及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如何处理?
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的相关政策规定,遵从招聘单位的统一安排,其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