勐腊县直属学校2023年公开选调教师教学业绩评分办法为了做好勐腊县直属学校公开选调教师的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注重能力,注重实绩,特制定教师教学业绩评分办法。
一、分值占比
教学业绩评分占选调考核总分的50%(50分)。
二、评分办法
1.以教研室提供的教学业绩数据为准,计算出教师个人在全县所应聘的学科近五年的学年末教学综合成绩。教师每学年末的综合成绩=平均分×0.4+及格率×100×0.4+优秀率×100×0.2。
2.教师每学年末的综合成绩在全县同一年级同一学科班级进行排名计分,计算方式为:第一名记50分;第二名记49.80分;第三名记49.60分;第四名记49.40分;第五名记49.20分······降低一名依次递减0.20分。
3.教师近五年排名得分之和÷5=教师教学业绩最后得分(保留两位小数)。
4.教师近五年如因特殊原因(如病假、产假、上一、二年级等)未取得当年应聘学科的综合成绩,按实际年限(最
少三年)的应聘学科综合成绩排名得分之和÷实际年限数=教师教学业绩最后得分(保留两位小数)。5.同时任教两个班级的教师教学成绩按同学年、同学科、同年级分别排名、分别计算分值,最后取两个班级的排名得分的平均数为那一学年的得分。
勐腊县教育体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