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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郯城县公开考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郯城县现面向社会公开考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聘范围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素质好,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事业心责任感强;
2.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从事社会工作、社区建设、基层治理的相关专业知识,善于开展群众工作;
3.品行端正,处事公道,服务意识强,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语言表达能力,熟悉计算机办公软件操作使用;
5.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3年8月1日以后出生);
6.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且已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等相关证书;
7.在职人员报考需所在单位出示同意报考证明;
8.报考人员需具有郯城县常住户口;
9.聘用人员是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需将党组织关系转接到工作的社区;
10.新聘用人员在聘用后3年内,需考取社工资格证书,逾期未考取的不予续聘;
11.具备考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触犯法律法规,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审查起诉或受过刑罚的人员;
6.在各级事业单位考聘或公务员招考中被考聘主管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舞弊行为的人员;
7.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考聘计划
全县计划考聘20人,工作地点为郯城街道各城市社区。招考岗位共设A、B、C三类岗位。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因体检不合格或其他原因造成的空缺,按照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并进行体检。
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确保考察结果全面、真实、准确。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六、公示及聘用
1.公示:体检和考察均合格且应聘资格等复核合格的,按考聘计划等额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郯城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后,因各种原因造成的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2.聘用:公示无异议的,由郯城人才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郯城街道进行日常管理考核,工作岗位在所辖区域内的城市社区。新聘用的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在社区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报到时与用人单位签订服务协议。期满后,由聘用单位根据考核结果决定续聘或解聘。新聘用人员工资薪酬标准根据《关于完善社区工作者薪酬体系的指导意见(试行)》(鲁民〔2018〕109号)有关“三岗十八级”薪酬待遇要求执行,起始标准按照事业单位新入职人员应发平均工资的0.8倍执行。聘用人员参加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
七、考试组织与纪律监督
1.应聘人员在报名应聘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及时通过郯城县人民政府网站了解发布的更新通知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考聘坚持公开、公正和公平的原则,对考聘范围条件、程序、考试成绩、考聘结果全部公开。对违反考聘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和报考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本次公开考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授权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咨询电话:0539-6112008
郯城人才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23年8月21日
本文来源:郯城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