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工作年限。在2018年及以前参加教育工作(缴纳社保的特岗、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教师服务年限可计算在内)的教师。
(四)学历专业。具有国民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英语、音乐、美术、体育岗位须有全日制本专业学习经历,其它岗位须具有报考岗位任教工作经历。
(五)考核结果运用。近3年履职考核和师德师风评议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
(六)职业资格。须持有与报考学段匹配(高初中教师资格证可报中小学岗位)的教师资格证,资格证不必须报考岗位专业对应。
三、选调方式
(一)义务教育学校统测科目岗位
采用“业绩考核+专业笔试+综合考察”的方式进行,综合成绩=业绩考核得分+笔试成绩×50%。综合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若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以业绩评价得分高者胜出。
1. 县教育体育局组织教学业绩考核组,对报考教师近三年教学业绩进行考核量化,满分50分。
2. 县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专业闭卷笔试,笔试不设开考比例,笔试成绩占50%。
3. 依据综合成绩得分(合格线以上)从高到低,按选调岗位数与考察人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考察人选,由用人学校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