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师石河子市人才引进相关政策一、引进政策
此次引进的人才,根据《八师石河子市人才培养和引进管理办法》(师市党办发〔2019〕99号)可享受人才补贴政策,其中第四层次人才(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到岗工作次月开始每月发放人才津贴3000元,连续发放3年;第五层次人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到岗工作次月开始每月发放人才津贴2000元,连续发放3年。
二、编制方面
此次报名师市直属、机关所属及下属事业单位75个岗位的人才,经过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资格复审、公示、审批等环节最终聘用的,按规定进行事业单位实名制登记。 三、住房政策
引进人才在石河子市内购房的享受购房补贴,第四层次人才(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享受购房补助20万元,第五层次人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享受购房补助15万元。无购房意愿的,可申请政府提供的人才公寓,设施设备完善,周边配套齐全,拎包入住,且五年内不用缴纳租金。全职引进到企业的人才,还可申请一次性租房补贴10000元。
四、培养政策
引进人才可根据自身专长,申请自治区、兵团、师市各级人才项目和平台,享受相关支持和补贴。对列入本年度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