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具有与岗位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学历证;
(六)具有与所报岗位的学科相适应的教学工作经历;
(七)年龄:35周岁(1987年8月31日以后出生)以下、具有一级职称教师不超过40周岁(198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职称及以上教师不超过45周岁(1977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本次选调范围:
(一)近3年内教师年度考核有不合格或不确定等次的;
(二)近3年内师德师风考核不合格的;
(三)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四)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五)因身体原因不能正常工作的;
(六)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宜调动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时间:2023年8月8日-9日。
2.报名形式现场报名,地点为教育局6楼会议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