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指导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依法建立工会组织,发展工会会员。2、指导、帮助基层工会和基层工会联合会开展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就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权益保护、工资调整机制等签订专项集体合同,推动企业建立健全民主管理制度,全面开展各项工作。3、完成工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男性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8年8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3年8月1日以后出生)
1.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能熟练使用办公软件; 2.有工会工作经验者优先;
3.限黄石及周边地区户籍;
4.有新港园区工作经验者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