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
参加2008、2009年洛阳市大学生村干部招录计划,截止2016年12月31日在农村连续任职满3年,考核合格且未进入公务员、事业编制的离任大学生村干部;在洛阳市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参加我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大学生(2012年及以后招募的大学生);在洛阳市服务且合同期满、考核合格的我省高校毕业生政府购岗计划人员;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县(市、区)事业单位的,享受加分政策。
填表说明:1.本表1式2份。2.所填内容务必真实、准确,弄虚作假享受加分政策的,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