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2023年薛城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
1、哪些人员可以应聘?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凡符合《2023年薛城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简章》)规定的条件及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者,均可应聘。
2、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教育形式的毕业生是否可以应聘?
国内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后,符合岗位要求资格条件的,均可应聘。
3、如何理解“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
“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是指全脱产在校学习的国内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学生和国(境)外留学人员,2023年7月31日前无法完成学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不得报考。
4、“应届毕业生”如何界定?
《简章》及本须知中提到的“应届毕业生”,指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中,国家统一招生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保管在毕业院校的2023年毕业生。
5、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可否以应届毕业生的身份报考?
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以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
6、留学回国人员可以应聘哪些岗位,需提供哪些材料?
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除需提供《简章》中规定的相关材料外,还要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在现场面试资格审查时与其他材料一并提交审核。
7、对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取得时间有什么要求?
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以及与国(境)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2023年7月29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
8、岗位汇总表中所要求的专业如何理解?
岗位汇总表中所要求的专业名称,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设置和人社部制定的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设置,应聘时以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或国家承认的学历教育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
招聘岗位在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研究生3个教育层次分别明确了对报考者的专业要求,一般报考者符合一个教育层次的专业要求,即可报考该岗位。招聘岗位另有规定的,须从其规定。其中,2023年国内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应届毕业生和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依据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的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和国(境)外留学学历(学位)及相应专业应聘。
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如实填写毕业证或学历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其中,招聘岗位对研究方向有要求,学历证书的专业名称不能体现研究方向的,则应当补充填写研究方向,并在面试前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应证明。
特别提醒:鉴于设置专业要求时招聘单位参考的专业目录未能完全涵盖旧专业、新兴学科、国外学科等,请应聘人员及时查阅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和人社部制定的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核实是否属于参考专业目录中的专业。对于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中没有的自设学科(专业)和国(境)外专业,考生在报名时需在备注栏中注明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和学习内容等情况,必要时可主动联系招聘单位介绍有关情况,招聘单位将根据岗位专业需求进行审核。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
厅函〔2019〕1号)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与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培养质量坚持同一要求,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享有平等就业机会。符合上述规定的,报名时与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对待。9、本次招聘中的有效身份证件指的是什么?
有效身份证件包括有效期限内的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请考生妥善保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过期或丢失的,请务必在考前及时到公安机关换领或补办。
10、网上填写报名信息时应注意什么?
报名时,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网上报名系统有关要求和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能够体现报考岗位的要求。因提交报名申请材料不准确、不完整、不符合要求,影响网上报名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应聘人员的申请材料、信息不实或者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网上报名系统的表项中未能涵盖报考岗位所要求资格条件的,务必在“备注栏”中如实填写。家庭成员及其主要社会关系,必须填写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学习和工作经历,必须从高中阶段开始填写。
参考往年情况,报名初始阶段人数较少,资格审查速度较快,报名最后阶段尤其是最后两天报名集中,届时资格审查速度将有所下降。建议应聘人员合理安排报名时间,根据本人的专业、意愿和职业规划等尽早报名,尽量在网速较快的环境报名,尽量避免后期集中报名,以免错失报名机会。
11、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供的照片有什么要求?
应聘人员在上传照片前,须先下载报名系统中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按照工具使用说明对本人电子照片进行处理、保存,并将处理后的照片上传。电子照片必须是1寸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JPG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20K,符合格式要求,并且与进入面试后资格审查所提供的照片同一底版。
12、岗位条件中“工作经历”要求的年限如何计算?
截至2023年7月29日,应聘人员的工作经历时间足年足月累计达到要求的年限及以上。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参加本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可以视为具有专业工作经历。
13、岗位性质栏里的字母分别代表的含义?
A-临床 B-中医 C-医学影像 D-公共卫生 E-检验 F-康复 G-护理 H-药剂 I-口腔
14、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人员需提供哪些证明材料?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减免考务费所需材料包括:
(1)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区(市)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
(2)本人身份证及联系电话。
15、未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信息能否修改?
2023年7月31日16:00前,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报名人员可以更改、补充报名信息,也可以改报其他岗位。其中,招聘单位要求补充信息的,应当及时完整的补充报名信息。2023年7月31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16、进入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需提交哪些材料?
进入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如实提交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与网上报名用照片一致)。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应聘人员需提交:二代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位证书注明的毕业院校、专业须与学历证书内容相符)、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2023年薛城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和亲笔签名的《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报考有其他条件要求岗位的还需提供:执业资
格证书或注册执业证书、规培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材料。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还需提交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2)全日制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应聘的,还需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的,还需提交:原毕业学校,或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等出具的档案保管证明、未缴纳社保证明等。
(3)在职人员或已经就业、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具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在职在编医务人员报考,须经本人工作单位和区(市)卫生健康局同意,并提交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其他在职人员报考的,须提交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部门)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已签订就业协议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并提交解除协议证明或经签约单位同意并提交加盖有用人权限部门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报名前有工作单位,但现已辞职、已解除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提交原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盖章的同意辞职证明、解除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证明材料等。
(4)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的,还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信函。
(5)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学生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6)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除需提供《简章》中规定的相关材料外,还要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7)招聘单位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
17、填报相关表格、信息时需注意什么?
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简章》及本须知内容,填报的相关表格、信息等必须真实、全面、准确。主要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等导致未通过事业单位资格审查、或影响聘用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18、应聘人员还需注意哪些问题?
《简章》附件与《简章》具备同等效力,凡在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均视为同意《简章》及附件的相应规定。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