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一:昌都市消防救援支队2023年公开招聘
政府专职消防员评分和加分细则
本次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实行综合成绩“积分制”,满分为100分。根据公告中“优先聘用”规则,设立加分项目计入考生综合成绩;另根据“按籍按需定向招录”原则,此次灭火救援人员和消防车驾驶员的聘用,按照应聘人员“志愿报考的单位”,结合“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名择优录取。
一、应聘“灭火救援人员”岗位评分细则
应聘“灭火救援人员”岗位的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为:(体能及岗位适应性测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加分项目=考生综合成绩;具体评分和加分细则如下:
(一)体能及岗位适应性测试评分细则。
1.应聘人员在“体格检查”合格后,参加“体能及岗位适应性测试”。体能测试(七选四):1000米跑(必考)、原地跳高和立定跳远(二选一)、单杠引体向上(次/3分钟)和俯卧撑(次/2分钟)(二选一)、10米×4往返跑和100米跑(二选一);岗位适应性测试(四选三):黑暗环境搜寻(必考)、负重登六楼(必考)、原地攀登六米拉梯和拖拽(二选一);总分共计100分。
2.应聘人员参加单项科目考核,根据成绩对应取得“单
项积分”,计入“体能及岗位适应性测试”总成绩;该总成绩×70%计入考生综合成绩。特别注意:考生单项成绩为“0”,不积分,直接淘汰;“体能及岗位适应性测试”总成绩低于60分,不再纳入综合成绩计算范围,直接淘汰。
单项科目评分和评分标准如下:
1.100米跑
2.1000米跑
3.原地跳高
4.立定跳远
5.单杠引体向上(3分钟)
6.俯卧撑(2分钟)
7.10米×4往返跑
8.黑暗环境搜寻
9.负重登六楼
10.原地攀登六米拉梯
11.拖拽
(二)面试评分细则。
1.考生在“资格审查”“心理测试”“政治审查”“体格检查”“体能及岗位适应性测试”均合格后,参加“面试”环节。
2.“面试”采取现场问答和情景模拟应变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对消防救援工作的认知及反应能力等综合素质。
3.“面试”实行100分制,由面试官当场打分,考生面试最终成绩×30%计入考生综合成绩;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
二、应聘“消防车驾驶员”岗位评分细则
应聘“消防车驾驶员”人员的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为:(体能测试分数)+(岗位适应性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20%)+加分项目=考生综合成绩;具体评分和加分细则如下:
(一)消防车驾驶员体能测试
1.应聘人员在“体格检查”合格后,参加“体能及岗位适应性测试”。体能测试(五选三):1000米跑(必考)、单杠引体向上(次/3分钟)和俯卧撑(次/2分钟)(二选一)、10米×4往返跑和100米跑(二选一),三项总成绩30分。
2.应聘人员参加单项科目考核,根据成绩对应取得“单项积分”,计入“体能及岗位适应性测试”总成绩。
特别注意:考生单项成绩为“0”,不积分,直接淘汰;“体能及岗位适应性测试”总成绩低于15分,不再纳入综合成绩计算范围,直接淘汰。
单项科目评分和评分标准如下:
1.1000米跑(必选)
2.100米跑
3.10米×4往返跑
4.单杠引体向上(3分钟)
5.俯卧撑
(二)“消防车驾驶员”岗位适应性测试
消防车驾驶员岗位适应性测试以“驾驶技术考核”方式进行。(考核时间、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
1.应聘“消防车驾驶员”的岗位适应性测试科目设置:限宽门及侧方停车、50米停靠目标操、倒车入库、曲线行驶、直角转弯5个科目,每个科目20分,总分共计100分;5个科目成绩之和×50%计入综合成绩。
2.考生参加单项科目考核,根据成绩对应取得“单项积分”,总成绩低于60分,不再纳入综合成绩计算范围,直接淘汰。
单项科目评分和评分标准如下:
(三)“消防车驾驶员”面试评分规则。
1.应聘“消防车驾驶员”岗位的人员“面试”,采取现场问答和情景模拟应变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对消防救援工作的认知及其他反应能力等综合素质。
3.“面试”实行100分制,由面试官当场打分,考生面试最终成绩×20%计入考生综合成绩;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
三、加分细则
(一)报考人员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加分,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情况,加分项可以累积,但最高加分不超过20分,超过20分按20分计算。
1.退役军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正常退出人员+10分;曾荣立三等功+2分、二等功+5分、一等功+10分、获得“战区级”及以上荣誉称号的+15分。
2.具有全日制(脱产)大专学历+1分;全日制本科(脱产)学历+3分;研究生学历及以上+5分。
3.持有A2驾驶证+5分、A1驾驶证+8分;在汽修类有
专长并取得相应等级证书的再+2分。4.昌都市“三支一扶”及备案的“志愿者”等人员+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