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考生参加单项科目考核,根据成绩对应取得“单项积分”,总成绩低于60分,不再纳入综合成绩计算范围,直接淘汰。
单项科目评分和评分标准如下:
(三)“消防车驾驶员”面试评分规则。
1.应聘“消防车驾驶员”岗位的人员“面试”,采取现场问答和情景模拟应变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对消防救援工作的认知及其他反应能力等综合素质。
3.“面试”实行100分制,由面试官当场打分,考生面试最终成绩×20%计入考生综合成绩;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
三、加分细则
(一)报考人员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加分,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情况,加分项可以累积,但最高加分不超过20分,超过20分按20分计算。
1.退役军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正常退出人员+10分;曾荣立三等功+2分、二等功+5分、一等功+10分、获得“战区级”及以上荣誉称号的+15分。
2.具有全日制(脱产)大专学历+1分;全日制本科(脱产)学历+3分;研究生学历及以上+5分。
3.持有A2驾驶证+5分、A1驾驶证+8分;在汽修类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