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2023年桐柏县公开选聘城区中小学教师
学科教学成绩奖励加分办法
一、本次学科教学成绩奖励加分满分为9分。
二、学科教学成绩奖励性加分仅限于因教学成绩突出的优秀学科教师,表彰奖励第一名加9分,第二名加8分,第三名加7分,第四名加6分,第五名加5分,第六名加4分,第七名加3分,第八名加1分。八名以后不加分。
三、学科教学成绩奖励计分办法:在2022年春期期末、2022年秋期期末县教体局组织的两次统考统评中,每校每年级每学科成绩在全县量化积分即为该校所对应的级段同一学科教师的量化积分。年度两次量化积分之和的平均分即为该学科教师的年度量化积分;根据年度量化积分全县排名,确定学科教学成绩奖励加分。学科成绩加分相关事宜由县教育教学研究中心提供并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