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教体局会同县人社局根据报考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总分为100 分。考试内容为教育综合知识:教育学、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法规、师德师风等内容。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1.入闱体检:免考人员免考入闱体检。余下的选调计划用于参加考试人员。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依次确定体检人员,笔试成绩低于70分的人员不能入闱体检。考试成绩和入闱体检人员名单将在吉水县人民政府网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2.体检标准参照《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的,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
(四)考察
主要对拟选调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进行考察。
(五)选岗
1.考察合格后,按原学校所属区域类型进行选岗。原单位属县城学校的安置到本县县城学校岗位;乡镇学校的安置到我县乡镇学校岗位(原则上不安置至文峰镇、金滩镇、醪桥镇)。
2.选岗原则:免考人员优先选岗。其余人员根据同一区域类型、同一学段,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岗(若考试成绩相同,教龄长者优先;若教龄相同,年长者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