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7-20 00:05:05
附件3 | ||||||
个人经历业绩评价表 | ||||||
姓名: 岗位代码: | ||||||
评价内容 | 自评分 | 复核分 | 说明 | |||
学历学位 | 30 | 1.以最高学历计算,不重复计分; 2.国(境)外获得的学历,需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中心认定; 3.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目录,参考《教育部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教研函〔2017〕2号)和《教育部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教研函〔2022〕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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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
研究成果 | 10 | 需提供相关自主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 ||||
奖项荣誉 | 20 | 1.以最高得分计算,不重复计分; 2.县级指设区市党委政府部门及县(市、区)党委、政府授予或颁发的荣誉; 3.市级指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政府委办厅局及市党委、政府授予或颁发的荣誉; 4.省级指中央和国家机关部委及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政府授予或颁发的荣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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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表现 | 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 | 15 | “在校表现”和“工作经历、技术技能水平”得分可以累加,最高分不超过30分。 | |||
15 | ||||||
15 | 1.有工作经历的人员填写; 2.需提供上一年度或近12个月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当地税务所自助机打印); 3.需提供相关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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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
合计得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