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42023年龙陵县县城医疗机构公开选调专业技术人员经历业绩评价体系
入编后在县内乡镇卫生院工作满5年得5分,每增加一年加1分,最高得10分。
取得国民教育本科学历的得10分;全日制本科学历的得12分,取得国家承认研究生及以上的得15分。
近2年考核每一次称职得10分,每一次优秀得12分,连续2年优秀再加1分。
取得初级职称得10分,取得中级职称得12分,取得高级职称得15分
获县级单位及乡镇党委政府表彰的每项得2分;获县委、县政府及市级单位表彰的每项得4分;获市委、市政府及省级单位表彰的每项得6分;获省委省政府及国家部委表彰的每项得8分;获国家级表彰得10分,最高得10分。
不包括受集体表彰情况。个人因同一原因获得不同层次表彰的,只按最高层次赋分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