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诚信承诺书
我郑重承诺:
一、我已仔细阅读本次选调相关文件,清楚并理解其内容。遵守考试纪律,服从考试安排,并按规定完成相关程序。
二、不舞弊或协助他人舞弊。不弄虚作假。不伪造、不使用假证明、假证书。
三、真实、准确地提供本人个人信息、证明资料、证件等相关材料;同时准确填写及核对有效的手机号码、联系电话、通讯地址等联系方式,并保证在报考期间联系畅通。
四、如被确定为选调对象,本人负责协调办理相关手续。
对违反以上承诺所造成的后果,本人自愿承担相应责任。
本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附:对违反有关规定已报名参加考试人员的相关处理措施
1.未真实、准确地提供个人信息、证明资料、证件等相关材料或未准确提供有效的手机号码、联系电话、通讯地址,造成信息无法传递的,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可能的无法知晓笔试成绩、无法进行面试、体检、考核或录用等的相关后果。
2.对个人信息弄虚作假,或伪造、变造、使用假证明、假证书的,可采取以下措施:
(1)视情节轻重,对违规人员分别予以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2)涉及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3.未在报名表中设置但已公示的相关规定,考生若明知自身达不到条件却执意报名,经查实本人达不到规定的,按填报虚假信息处理。
(请双面打印)
承诺人(报名)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