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简阳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调动人员告知书
存 根
〔 〕字第 号
调动人员岗位设置相关事宜已告知。
收件人(签名):
承办人(签名):
年 月 日
简阳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调动人员告知书
〔 〕字第 号
同志:
因你拟调入另一事业单位,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川办发〔2008〕19号)和《简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简阳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施细则》(简府函〔2009〕167号)文件精神, 调入人员须符合调入单位岗位任职条件并结合调入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重新按程序申报认定岗位等级。因而,你调入新单位后,须重新按新聘岗位执行相应的工资待遇。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