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09-22 15:16:20
按照《石柱县在2013年 招募“三支一扶”大学生中定向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和《关于对2013年届考察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进行考试安置的通知》的要求,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的规定,现将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
一、 公示期限
2015年9月22日至9月30日,共7天。
二、 受理意见单位
石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开发管理科,电话:023—73332835;邮编:409199;联系人:李军。
三、 公示要求
1.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署名形式反映。
2.反映人必须用真实姓名,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敢于负责。不允许借机捏造事实,泄愤报复或有意诬陷,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3.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四、办理聘用
公示期满后无反映,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拟聘用的人员,按程序于10月8日集中到县人力社保局人力开发科办理聘用入编手续。逾期不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
特此公示
原标题:石柱县2013年招募“三支一扶”大学生定向招聘为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拟聘用人员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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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