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2-11-13 17:47:32
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招聘省委机关印刷厂厂长公告
中共辽宁省委机关印刷厂为省委办公厅下属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主要承担上级机关和省委机关、省直有关单位重要文件、重点党刊、会议材料等印刷任务。根据印刷事业不断发展的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该厂厂长。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中共辽宁省委机关印刷厂厂长1名(正科级)。
二、招聘条件
1、年龄在55周岁以下,具有辽宁省城镇户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2、中共党员,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印刷、中文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具有在全省出版物印刷企业任厂长(经理)的经历;或熟悉印刷行业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懂生产经营管理,具有在全省出版物印刷企业任副厂长(副经理)、厂长(经理)助理的经历。
二、招聘程序
1、现场报名。报名时间为
2、资格审查。在现场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考生需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单位出具的中共党员证明、工作经历证明等。
3、笔试。笔试满分100分。笔试的时间和地点在资格审查后另行通知。
4、面试。依笔试成绩排名按1:2比例进入面试。面试的时间在笔试成绩公布后另行通知。面试满分为100分,笔试与面试成绩权重为5:5。
5、考核。以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排名按1:1比例确定考核人选。考核合格后进行身体检查。
6、公示。根据考试、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在辽宁人事考试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7、聘用。按程序履行聘用手续,试用期为6个月。
三、其他
联系方式: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人事处
咨询电话:024-23128600
024-23128165
监督电话:024-23128167
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