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最晚必须于2023年7月31日提交相关资格证书原件进行审核,否则,取消其聘用资格。(五)应聘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还需提交以下工作经历相关材料之一,并以此计算工作时间:
1.劳动(聘用)合同和社保缴费记录;
2.入伍通知书(或入伍批准书)及退伍证;
3.公务员登记表或招考录用手续之一;
4.事业单位聘用登记表或招聘录用手续之一。
招聘岗位要求的从事具体岗位(专业)工作情况在上述材料中无法体现的,还须提交用人单位出具的相关情况说明。
(六)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就业协议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可参照附件3样式出具)或解聘材料。
劳务派遣人员应聘的,提交的同意应聘或解聘材料需同时加盖派遣单位和工作单位公章。
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在编教师应聘的,还需同时提交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或解聘材料。
其中,报名时属在职人员、后解除劳动关系的,应提交解除劳动合同书、解除就业协议书等材料之一或档案代理部门出具的未就业说明(时间应在报名时间之后)。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不需要提交。
对在职人员出具同意应聘或解聘材料确有困难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
以上为所需提交的主要材料,具体要求以博山区卫生健康局所属医院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场资格审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