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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2023年莱州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
高层次人才应聘须知
1.哪些人员可以应聘?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凡符合《2023年莱州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简章》(以下简称《简章》)规定的条件者,均可应聘。
2.对报考所需的资格资质证书取得时间、时效有何要求?
除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以及与国(境)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须在2023年7月31日(含)以前取得、住培证或成绩合格证明可于2023年12月底前取得外,招聘岗位要求的包括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在内的所有资格、资质及证书〔含2023年毕业海归留学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和2022年及2022年以前毕业海归留学人员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聘人员均须于2023年4月28日(含)之前取得。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考察或体检阶段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如何界定应聘人员毕业院校及所学专业?
应聘人员学历证书、档案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未取得学历证书的,如因最终颁发的学历证书与报名时填报的院校和专业不一致,导致被取消报名资格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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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负。4.应聘人员在报名时符合应聘条件,但在招聘过程中,自身的资格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招聘范围和招聘条件,应如何处理?
应聘人员一旦发生成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被取消学历学位及其他失去应聘资格条件等情形,应如实报告情况,并停止应聘行为,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不再将其列为考试、体检、考察和拟聘用人选。
5. 报名登记表中填写注意事项。
现工作单位栏:现工作单位信息为重要报名信息,应聘人员不得瞒报。工作单位为劳动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如无工作单位,填写“无”。工作单位信息应与工作经历信息一致。应聘人员无论是正式工作人员,还是非正式工作人员都应如实填写工作单位。劳务派遣人员应聘的,工作单位填写劳务派遣单位,并在括号内注明用工单位。尚未缴纳社会保险、签订劳动合同但实际在单位工作,以及未实际在单位工作但挂靠在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等情况也应如实填写。工作单位、工作经历信息主要通过劳动(聘用)合同签订、社会保险缴费、劳动报酬等情况确定。现工作单位信息填报是否真实,将在面试前资格审查环节与劳动用工备案、社会保险缴费记录等进行比对。
个人简历栏:个人简历从高中写起,各阶段要相互衔接,不能有间断。
家庭主要成员栏:主要填写祖父母、父母、配偶、子女、外祖父母姓名、性别、年龄、政治面貌、工作单位及职务。
6.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应届毕业生,报考时应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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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什么?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应届毕业生,在填写报名信息时,应在“现工作单位”栏填写签约单位名称。在资格审查时,还需要签约单位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采用《简章》附件5样式)或解约函。
7.网上资格审查需要什么材料?
应聘人员需提交填写完整的《2023年莱州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初试准考证(组织初试时)、亲笔签名的《应聘事业单位人员诚信承诺书》、《毕业生应聘证明信》、《专业研究方向承诺表》、1寸近期同底版正面免冠照片2张,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扫描件),以上材料需在规定时间内发送到报名邮箱[email protected],相关证明材料包括: 2023年毕业的应聘人员,须提交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或学校相关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交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和学位认证材料(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须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有资质的翻译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和能够按时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个人书面承诺)。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还须按附件式样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或解约函。
其他应聘人员须提交身份证、高等教育各学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交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和学位认证材料。已经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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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还须按附件式样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或解约函。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招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还须按要求提交其他相关材料,如:岗位要求的资质、资格证书等。有专业研究方向要求的岗位,还须提交学习成绩单和学校出具的专业研究方向证明,海归留学人员须委托有资质的翻译机构,分别将所学课程、毕业论文、专业介绍或能够证明专业研究方向的有关外文资料翻译成中文并加盖印章后,作为“专业研究方向证明”参加网上资格审查。
8.网上资格审查时,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交齐全指定材料,可否延期补交有关材料?
解除合同证明和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无法在面试前资格审查提交的,也可在面试第二个工作日下午17:00前提供,其余材料不可以延期提交。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证明的,视为弃权。资格审查提交虚假材料的、经审查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9.拟享受减免体检费用人员需要提交哪些证明材料?
拟享受减免体检费用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在组织体检之前,需提交以下材料,审核通过后予以减免体检费用:
(1)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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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人身份证。
10.违纪违规应聘人员如何处理?
应聘人员在应聘过程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规定处理。
11.本次招聘是否指定辅导用书?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莱州市卫健局、莱州市人民医院无关。
12.公开招聘期间有哪些联系方式?
咨询招聘简章有关问题,请联系简章中提供的咨询电话0535-2276385、13793535179。
13.应聘人员还需注意哪些问题?
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简章》及本须知内容,填报的相关表格、信息等必须真实、全面、准确,主要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简章》附件与《简章》具备同等效力,应聘人员均视为同意《简章》及附件的相应规定。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不要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