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2023年荣成市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
1.哪些人员可以应聘?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凡符合《2023年荣成市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规定的应聘条件及岗位条件者,均可应聘。
2.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教育形式的毕业生是否可以应聘?
国内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按规定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后,符合岗位要求资格条件的,均可应聘。
3.哪些人员不能应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2)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3)现役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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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荣成籍考生荣成市征信管理系统信用等级为C级及以下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4.如何理解“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
“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是指全脱产在校学习的国内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学生和国(境)外留学人员,于2023年7月31日前无法完成学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不得应聘。
5.留学回国人员应聘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除需提供应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材料外,还要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在面试资格审查时与其他材料一并提交审核。应聘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6.对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取得时间有什么要求?
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以及与国(境)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2023年5月8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
7.在全国各军队院校取得学历证书的人员可否报考?
在全国各军队院校学习,获得教育部门认可的军队院校学历证书的人员就读期间必须为现役军人,报考时须提供当年军人服役证明;在全国各军队院校学习,获得教育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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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列学历证书的人员,当年必须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经省级招生部门录取;其他获得教育部门认可的军队院校学历证书、国民教育序列学历证书的人员,须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学历证书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政策规定,报考时应提供正当途径入学、正规方式毕业的相关政策依据和证明材料。8.本次招聘中的有效身份证件指的是什么?
有效身份证件包括有效期限内的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请考生妥善保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过期或丢失的,请务必在考前及时到公安机关换领或补办。
9.“×年及以上工作经历”中的“×年”如何计算?
“×年”的计算方法是:截止2023年5月8日,应聘人员工作的时间足年足月累计为×年,需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10.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供的照片有什么要求?
电子照片必须是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并且与面试前资格审查时所提供的照片为同一底版。
11.网上填写报名信息时应注意什么事项?
报名时,报名人员要认真阅读网上报名系统有关要求和《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能够体现报考岗位的要求。因提交报名申请材料不准确、不完整、不符合要求,影响网上报名的,由报名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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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人员的申请材料信息不实或者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网上报名系统的表项中未能涵盖报考岗位所要求资格条件的,务必在“备注栏”中如实填写。家庭成员及其主要社会关系,必须填写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学习和工作经历,必须从高中阶段开始填写。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在职人员应聘的,报名前本人应充分了解知晓所在岗位、单位或有关主管部门关于是否允许报考的相关规定。
参考往年情况,报名初始阶段人数较少,资格审查速度较快,报名最后阶段报名集中,届时资格审查速度将有所下降。因报名人员提交信息2小时后方可进行初审,建议应聘人员合理安排报名时间,根据本人的专业、意愿和职业规划等尽早报名,尽量在网速较快的环境报名,尽量避免后期集中报名,以免错失报名机会(建议应聘人员尽量在2023年5月11日12:00之前报名)。
12.如何界定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要求?
以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为准,留学回国人员、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应以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上标明的专业名称为准。其中,辅修专业证书与学历证书配合使用,可依据辅修专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报考。有专业方向要求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如实填写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不能体现专业方向的,应当注明专业方向,在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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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应证明。 网上报名时,应聘人员应如实填报准确完整的专业名称,若应聘人员认为本人所获毕业证上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所列专业名称相关相近,应于2023年5月11日11:00前拨打电话:0631-7561134进行联系,经研究后,确属相关相近专业的,经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同意,在报名网站统一发布专业增补公告,使相同专业人员能够公平报考。专业名称参考教育部公布的学科目录。
13.应聘人员在报名时符合应聘条件,但在招聘过程中,自身的资格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应聘条件,应如何处理?
应聘人员一旦发生成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被取消学历学位及其他失去应聘资格条件等情形,应如实向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报告情况,并停止应聘行为,公开招聘主管机关不再将其列为面试、体检、考察和拟聘用人选。
14.减免考务费用如何办理?
减免考务费所需材料包括:
(1)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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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15.应聘人员是否可以更改应聘岗位?
2023年5月11日16:00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报名人员可以更改、补充报名信息,也可以改报其他岗位。其中,招聘单位要求补充信息的,应当及时完整地补充报名信息。2023年5月11日16:00后,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系统自动禁止该应聘人员改报其他岗位。
应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岗位计划表》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或办理退费手续,改报只进行一次。
16.需要了解招聘相关信息,或对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有疑问的,如何咨询?
需要了解招聘相关信息,或对《岗位计划表》中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请与荣成市卫生健康局联系,电话0631-7561134。
17.笔试结束后,如何查询笔试成绩以及如何确定自己是否进入面试?
笔试结束后,应聘人员凭身份证号和姓名登录荣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公布笔试合格分数线,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内,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的比例或人数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招聘岗位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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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招聘岗位;达不到进入面试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18.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面试资格审查时需提交哪些证明材料?
对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拟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须按荣成市卫生健康局公布的招聘岗位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荣成市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内含《诚信承诺书》)及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审查后退回,复印件留存备查)。资格审查的具体时间、地点在报名网站予以公布。相关主要证明材料包括:
(1)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
(2)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3年5月8日之前取得)、身份证。
(3)无业人员要提交失业证或档案代管部门出具的无业证明。
(4)在职人员应聘的,要提交有用人权限管理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详见附件3)。
(3)应聘具有专业方向要求岗位的人员,还需提供专业研究方向证明。专业研究方向证明,应由高校教务部门或研究生处(院)出具;国家统招全日制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标明专业研究方向的,可作为专业研究方向证明。
(4)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除需提供《招聘简章》中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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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材料外,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学生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5)招聘岗位对应聘人员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需提交正规劳动合同和社保缴费证明等材料,工作经历年限均截止到2023年5月8日。
(6)还应审查应聘人员的任职回避情况。
(7)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证书和材料。
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内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8.如何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面试设定70分的最低合格分数线,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方可进入考察范围。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若笔试成绩也出现并列的,相同条件下,退役军人、随军家属等人员优先,其他人员加试确定人选。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
19.体检依照何标准进行?如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是否可申请复检?
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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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
招聘单位或应聘人员本人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体检实施机关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费用由申请方负担,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20.如何办理报到和户籍迁移手续?试用期如何规定?工资福利待遇如何规定?
收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后,拟聘人员须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到招聘单位报到。不能按时毕业并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其他资格证书,以及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被聘用人员需迁移或变更户籍关系的,可在报到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户籍迁移或变更手续。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一般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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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受聘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聘用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应严格履行。聘用人员执行事业单位工资福利政策。
21.对提供虚假申请材料或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如何处理?
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提交的应聘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应聘人员提供虚假应聘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的相关政策规定,遵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和招聘单位的统一安排,其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22.应聘人员通讯方式变动如何处理?
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报名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在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动,要及时与荣成市卫生健康局联系,以免影响正常聘用。因本人原因错过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3.是否有指定的教材和培训班?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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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导培训班。特别提示:凡参加或使用社会上所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培训班、辅导网站、上网卡和考试教材、辅导用书等造成误导的,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