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4面试考生须知
一、考生必须按照网上公布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报到时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明、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经工作人员审验合格后方可参加面试。凡在规定时间没有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考生禁止携带无线通信工具、具有存储功能的电子设备、智能手表(手环)等与面试无关的物品进入面试考场,已携带的须主动交工作人员保管,否则一经发现,视为作弊,取消面试资格。
三、考生面试时禁止穿戴有明显标志的服装及饰物。
四、考生在面试期间要遵守纪律,听从指挥,服从管理,进入面试考点后,即实行集中封闭管理,不得随意出入、大声喧哗,禁止与外界和无关人员接触。
五、面试前,考生通过抽签确定参加面试的顺序和面试考场。面试开始后,由工作人员按抽签顺序逐一引入面试室。考生不得以任何形式向面试考官及工作人员透露本人姓名、家庭情况等个人信息,否则会影响个人成绩。
六、面试过程中,考生要按照规定答题,考生开始答题时需向考官报告“开始答题”,答题结束时要报告“回答完毕”。到达规定时间,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
七、面试结束后考生立即离开面试室,离开面试室时不得带走草稿纸等任何物品和资料。面试成绩宣读后,考生签字确认,领取个人物品后须立即离开面试考点,不得逗留。
八、考生违纪,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直至宣布取消面试资格或宣布面试成绩无效。凡在考场内严重扰乱面试秩序,辱骂考官及工作人员,威胁他人安全者,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