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为准,留学回国人员、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应以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上标明的专业名称为准。其中,应聘人员在普通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阶段取得国家承认的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的,可与相应的毕业证书配合使用,依据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注明的专业报考。
10.应聘人员在报名时符合应聘条件,但在招聘过程中,自身的资格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应聘条件,应如何处理?
应聘人员一旦发生成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被取消学历学位及其他失去应聘资格条件等情形,应及时向威海市环翠区教育和体育局如实报告情况,并停止应聘行为,威海市环翠区教育和体育局不再将其列为考试、体检、考察和拟聘用人选。
11.需要了解招聘单位相关信息,或对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有疑问的,如何咨询?
请考生直接咨询威海市环翠区教育和体育局。咨询电话:0631-5310285、0631-5311256。请在工作时间段(工作日8:30-11:30,13:30-17:30)拨打以上电话。
12.应聘人员在现场资格审查时需提交哪些证明材料?
报名时应聘人员须按应聘岗位条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威海市环翠区教育和体育局2023年面试前置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报名表》(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内含《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需本人签名,贴好照片)、同底版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和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审查后退回,复印件留存备查),证明材料包括:
1.2023年应届毕业生提交:①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②毕业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