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现场资格审查材料清单
现场资格审查需提交材料,请务必按照以下顺序排列,1-7项材料全部考生均需提供,8-13项,考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岗位要求提供。
一、全部考生提供
1.1寸报名时同底版正面免冠照片2张(背面写上姓名);
3.笔试准考证1份;
4.《烟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报名系统打印)2份;
5.亲笔签名的《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报名系统打印)1份;
6.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海外留学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2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或学校相关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7.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含二维码版本)。
二、根据自身实际和岗位要求提供
8.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须提供具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或解约函(包括202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报名时有工作单位,但现已解除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的人员,还须提供解除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证明材料;实行个人人事代理的,由人事代理机构盖章;系劳务派遣的,人事关系所在单位一栏,需用人单位和劳务派遣机构两方均盖章。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现场资格审查当天暂不能提交的,需提交本人承诺(详见附件4)。
9. 无业人员需提交就业创业证或处于无业状态的个人书面承诺书(详见附件5)。
10.“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除携带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身份证、与主管部门签订的聘用合同、生源地证明材料(全国项目、地方项目山东生源的需要提供)外,大学生村官须提供县以上组织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人员须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社部门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人员须出具相关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签发的《志愿服务证》和服务地相关机构出具的考核证明材料;已录用到机关、事业单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须提交同级组织或人社部门出具的未享受服务基层项目优惠政策的证明材料。已就业的需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
11.“新疆籍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或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或学校相关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身份证、户口本。已就业的需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
12.“退役高校毕业生士兵”需提供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身份证、服役退役相关证明。已就业的需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已录(聘)用到机关、事业单位的,还须提交同级组织或人社部门出具的未享受定向考录(招聘)优惠政策证明。
13.招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须按要求提交其他相关材料。如:专业研究方向相关证明,研究生毕业生的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外语等级证书、党员材料、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有关资格证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