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面试人员须知
1.应试者须按照《面试通知单》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并按要求参加面试。凡在规定时间没有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应试者须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面试通知单》,经工作人员审验后方可参加面试。考生不得穿制服或有明显文字、图案标识的服装参加面试。
3.考点区域配备公安无线信号技侦车辆,发送的短信或微信将被监控并保存。应试者禁止携带电子产品进入面试考场,已携带的须主动交工作人员保管,否则一经发现,取消面试资格。
4.应试者在面试期间要遵守纪律,听从指挥,服从管理。应试者进入面试考点后即实行集中封闭管理,不得随意走动、大声喧哗,需上洗手间的,应经工作人员同意,并由工作人员陪同前往。
5.面试前,应试者通过抽签确定参加面试的顺序。面试开始后,由工作人员按顺序逐一引入面试室。
6.应试者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向考官及工作人员透露本人姓名、家庭情况等个人信息。
7.面试过程中,应试者对考官提出的问题可在规定的草稿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