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
1.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
2.定向招聘在清镇市服务的“三支一扶”人员或西部计划志愿者,是指至今(截止至2023年4月10日)在清镇市服务的“三支一扶”人员或西部计划志愿者(如服务期已满的“三支一扶”人员或西部计划志愿者须期满考核合格)。已被机关事业单位录取或聘用的“三支一扶”人员或西部计划志愿者,不得再报考该类岗位。此类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
3.定向招聘2023届高校毕业生的岗位,限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期间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人员报考。
4.定向招聘清镇市村(居)干部,指清镇行政区域内至今在岗的村(居)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村(居)委会主任、副主任,连续任职满3年以上,任职时间计算截止到2023年4月10日。报考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82年4月11日及以后出生)
5.报考清镇市站街镇中心卫生院、清镇市卫城镇中心卫生院、清镇市新店镇中心卫生院、清镇市犁倭镇中心卫生院、清镇市暗流镇中心卫生院、清镇市流长苗族乡中心卫生院、清镇市王庄布依族苗族乡卫生院、清镇市麦格苗族布依族乡卫生院的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
6.本次招聘中不设置开考比例岗位的人员一经聘用,应签订不低于5年的最低服务年限合同。
7.招聘岗位有户籍要求的须于2023年3月28日前(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