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末位同分的一并入围);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员。因面试资格审核不合格或进入面试人员弃权而产生的空额,面试人员可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依次递补。(二)面试
1.面试内容及教材。面试内容包括编写教案、片段教学、回答专家提问等,部分岗位有技能操作测试(具体见岗位信息表)。面试教材为相应学段学科现行教材。
2.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合格成绩为60分。若有个别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拟招聘人数,面试合格成绩为70分。
招聘岗位不分面试组的,面试现场宣布的成绩即最终面试成绩;招聘岗位因报名人数多需进行面试分组的,面试现场宣布的成绩还需采用修正系数法修正后得到最终面试成绩。各分组考生分数修正方法如下:
本组修正系数=本岗位所有考生面试现场宣布成绩的平均分÷本面试组考生面试现场宣布成绩的平均分。
考生最终面试成绩=该考生面试现场宣布成绩×修正系数。
(三)聘用成绩
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聘用成绩(百分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聘用合格成绩为6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