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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2023年东平县公开招聘教师应聘须知
(请认真阅读)
1.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教育形式的毕业生是否可以应聘?
国内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的毕业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后,符合岗位要求资格条件的,均可应聘。
2.如何理解“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
“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是指全脱产在校学习的国内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学生和国(境)外留学人员,于2023年7月31日前无法完成学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不得报考。
3.“应届毕业生”如何界定?
本次招聘中的“应届毕业生”,是指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中,由国家统一招生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并于2023年毕业的学生。
4.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是否能以应届毕业生的身份应聘?
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过工作单位,其档案仍保留在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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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具体是指2021年、2022年毕业未曾落实工作单位,落实工作单位情况以是否缴纳过职工养老保险为准。5.留学回国人员可以应聘哪些岗位,需提供哪些材料?
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除提供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外,还要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应聘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对暂未取得认证的,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体检阶段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未按时提供者不予聘用。
6.对学历、学位证书取得时间有什么要求?
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以及与国(境)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 2023年3月3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
7.岗位汇总表中所要求的专业如何理解?
岗位汇总表中专业要求,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设置,以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或国家承认的学历教育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其中,应聘人员在普通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阶段取得国家承认的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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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学士学位证书的,可与相应的毕业证书配合使用,依据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第二学士学位证书注明的专业报考。招聘岗位在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研究生3个教育层次分别明确了对报考者的专业要求,一般报考者符合一个教育层次的专业要求,即可报考该岗位。招聘岗位另有规定的,须从其规定。其中,专业要求为学科门类的,即该门类所包含的专业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类、一级学科的,即该类、一级学科所包含的专业或方向均符合要求。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如实填写毕业证或学历证书上的专业名称。
鉴于设置专业要求时参考的专业目录未能涵盖国(境)外专业,国(境)外留学生在报名时可在备注栏中注明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和学习内容等情况,必要时可主动联系招聘单位介绍有关情况,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将根据岗位专业需求进行审核。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 号)和《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 号)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与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培养质量坚持同一要求,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享有平等就业机会。符合上述规定的,报名时与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对待。
8.如何界定师范专业?
报考岗位中限师范专业的,其有效学历证书应注明“师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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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字样,或所学专业带有“教育”字样。从有效学历证书无法界定是否为师范专业的,须提供高校毕业生档案,学籍(或成绩)材料上显示有“教育学”“心理学”“教育实习”,且均为必修或考试的,方能以师范专业对待。9. “东平户籍或东平生源”如何界定?
东平户籍,是指居民户口簿登记所在地为东平,并且在2023年3月31日前取得 。
东平生源,是指参加高考时的户籍所在地为东平;以不同户籍多次参加过高考的,最后一次参加高考时的户籍所在地应为东平。
10.本次招聘中的有效身份证件指的是什么?
有效身份证件包括有效期限内的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请考生妥善保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过期或丢失的,请务必在考前及时到公安机关换领或补办。
11.网上填写报名信息时应注意什么?
报名时,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网上报名系统有关要求和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能够体现报考岗位的要求。因提交报名申请材料不准确、不完整、不符合要求,影响网上报名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应聘人员的申请材料、信息不实或者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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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报名系统的表项中未能涵盖报考岗位所要求资格条件的,务必在“备注栏”中如实填写。家庭成员及其主要社会关系,必须填写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学习和工作经历,必须从高中阶段开始填写。现工作单位信息为重要报名信息,应聘人员不得瞒报。有无工作单位以提交报名信息时间为节点,工作单位为劳动人事关系所在单位,没有工作单位的填“无”。工作单位、工作经历信息主要通过劳动(聘用)合同签订、社会保险缴费、劳动报酬等情况确定。
参考往年情况,报名初始阶段人数较少,资格审查速度较快,报名最后阶段尤其是最后一天报名集中,届时资格审查速度将有所下降。建议应聘人员合理安排报名时间,根据本人的专业、意愿和职业规划等尽早报名,尽量在网速较快的环境报名,尽量避免后期集中报名,以免错失报名机会。
12.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供的照片有什么要求?
电子照片必须是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在上传照片前,须先下载报名系统中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按照工具使用说明对本人电子照片进行处理、保存,并将处理后的照片上传。
13.未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信息能否修改?
2023年4月4日16:00 前,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报名人员可以更改、补充报名信息,也可以改报其他岗位。其中,招聘单位要求补充信息的,应当及时完整地补充报名信息。2023年4月4日16:00 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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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对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问如何咨询?
对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请拨打招聘咨询电话(招聘咨询电话详见《岗位计划表》)。
15.什么是岗位改报?
为保障广大考生的应聘权利,对于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取消招聘岗位的报名人员,将组织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改报本次招聘中的其他符合条件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未缴费的应聘人员不能改报。
如果报名人员不参加岗位改报或没有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不能改报的,考试机构将为其办理笔试考务费退费。请报名人员在确认缴费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通讯畅通。
16.减免考务费如何办理?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在报名系统完成报名信息填报并通过资格初审后,于2023年4月4日16:00前将减免材料的电子版(所需材料见附件2,对材料进行扫描或拍照即可)发送至[email protected]邮箱,邮件以“姓名+身份证号”命名。邮件发送后请拨打招聘咨询电话进行确认,超过审核确认时间的不再受理。 减免考务费所需材料包括:(1)本人身份证,(2)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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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出具的有关证明。报考者邮件发送完成后,请于2023年4月4日16:00前登录报名系统查看个人报考状态。减免申请通过后,个人应聘状态将显示为“完成”。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逾期不再受理。未通过审核认定人员需于网上缴费截止时间前进行网上缴费。 17.违纪违规及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如何处理?
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的相关政策规定,遵从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县教体局和招聘单位的统一安排,其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18.是否有指定的考试辅导书和培训班?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