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23 00:55:03
| 文山州公益性岗位求职人员登记表 | |||||||
| 登记日期: 年 月 日 | |||||||
| 姓 名 | 性 别 | 民 族 | 2寸半身近照 | ||||
| 文化程度 | 健康状况 | 出生年月 | |||||
| 政治面貌 | 婚姻状况 | 身 高 | |||||
| 身份证号 | |||||||
| 户口所在地 | 州(市) 县(市) 乡(镇、街道) 社区(村委) | ||||||
| 原工作单位 | |||||||
| 就业创业证 编 码 | 人员类别 | ||||||
| 常住联系地址 | 联系电话 | ||||||
| 择业地区 | 县(市) | 工资要求 | 元/月 | ||||
| 技能特长 | |||||||
| 求职意向岗位 | |||||||
| 学习简历 | |||||||
| 工作简历 | |||||||
| 备注: | |||||||
| 1.人员类别指:①零就业家庭人员(具有劳动能力的家庭人员均办理失业登记,处于失业状态,如夫妻双失业、困难单亲等);②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③4050人员(男年满50周岁和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城市户籍人员);④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⑤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 | |||||||
| 2.随表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正反面)、户口薄复印件和就业创业证(复印2、3页)复印件各1份。另外:属于零就业家庭人员的提供配偶的身份证、就业创业证和结婚证复印件各1份,或者离婚证(丧偶证明)复印件1份;属于城乡低保人员的提供低保证复印件1份;属于残疾人的提供残疾证复印件1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