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
(4)人事档案中“三龄两历一身份”等重要信息记载存疑的;
(5)与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需要回避的;
(6)最低服务期未满影响调动的;
(7)尚在试用期的;
(8)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不宜选调的其他情形。
二、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3月15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逾期不予补报。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2.报名地点:县纪委监委组织部(县纪委监委机关3楼307办公室)。
3.报名需提供的资料(报名材料复印须使用A4纸,除证书证件的原件外,其他资料一律不退):
(1)《华容???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附件2)纸质版一份;